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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追薪合同”为青田民工讨薪上了“铁保险”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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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jinguofs
|
发布时间:
2015-09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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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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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在江苏常熟打工的李建红日前回到青田县海口镇,从当地的“巾帼”服饰有限公司领到了剩余的5400元工钱。2005年她在常熟一家服装企业打工共赚了15000元,厂家除了每月发给她300多元的生活费外,其余的工资全部是从“巾帼”领取的。
外地打工,家乡领工资,对于由“巾帼”介绍到外地打工的人员来说,如今不再是新鲜事。自从1999年“巾帼”与招工单位签订“追薪合同”后,输送到外地打工的1500多名缝纫工没有发生过一起欠薪事件。
青田县“巾帼”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加工和缝纫工免费培训的企业,近年来为当地上万名农民进行了免费技术培训。然而农民学成出师后到外地打工讨薪难成了“巾帼”老总朱伯英的一块“心病”。1998年,企业介绍8名缝纫工到北京一家服装加工企业打工,年终时老板以各种理由扣了每人四五千元工钱。朱伯英经过多方努力,最终仍然无法追讨回这部分工资,只好自己给每人补偿了2000元。
从1999年开始,每次用工企业上门招工,“巾帼”就要与对方企业签订“追薪合同”,规定每位缝纫工到厂家工作一个月后,对方必须把一年工资的70%存到朱伯英指定的银行,剩下的30%工资由厂家每月直接支付给本人作生活费。这一做法立即得到了外出民工的欢迎和许多上门招工企业的理解,当年“巾帼”就通过这种方式向山东、北京等地的企业输送了200多名缝纫工。
讨薪合同对用工企业也是多赢之举。山东省国一服饰有限公司是最早与“巾帼”签订“追薪合同”的企业。该企业负责人说:“由于工资稳定,工人能够安心地在企业工作,减少了企业内部人员的频繁流动,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很大的促进。”企业每年从“巾帼”招收的工人都有三四十名,两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技术工输送渠道。
凭着“追薪合同”形成“技术培训+工人输送”的灵活机制,近年来“巾帼”在当地和全国的服装加工行业中也建立了良好的声誉,要求到企业培训的人员越来越多,上门招工的企业遍布北京、辽宁、山东等地。据统计,今年“巾帼”共向北京、山东等地的用工企业输送了100多名缝纫工,已代发工资60多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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